2011年03月04日國語日報第十三版特殊教育副刊的投稿文章~教師如何在適應體育課程中提升學生自我決策能力

自我決策是一種關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狀況與生活品質的能力,小至學生選擇哪一瓶飲料?哪一種增強物?大至學生選擇未來升學的路徑或是職業的種類,在在都是學生自我決策能力的展現,只是身心障礙學生常由於自身認知發展能力的限制,或是老師家長的的代為決定下,而漸漸缺乏進而喪失這樣的能力。

近年來國內逐漸重視身心障礙學生自我決策能力提升的重要,只是在課程中實施仍有其配合條件與困難存在,因此筆者以身心障礙學生喜愛程度較高的體育課程為例,說明教師在體育課程中能如何訓練並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展現自我決策能力。

一、活動前

老師先與學生討論喜愛的體育休閒活動為何?從學生的反應與回答中瞭解學生對該體育活動的瞭解與喜愛程度,以利老師體育活動與內容的編排。

當教學活動排定完畢後,老師先與學生說明上課的內容,讓學生先行回家練習。

二、活動中

在熱身活動時老師先行示範幾個熱身運動,接著請學生上台擔任小老師,示範熱身運動,賦予學生權利與榮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必要時老師可在旁協助引導。

老師多安排分組練習的機會,讓學生自己選擇想要和哪一位同學一同演練。在自己選擇對象的前提下,學生多能與同儕有良好的互動表現。

當老師連續教導完數種動作後,可讓學生試著將其組合、練習在上台展現屬於自己重新組合後的動作,底下觀察的學生也可試著說出動作的內容與其優秀部分。

三、活動後

活動完畢後,老師讓學生以口語或紙本方式回顧今天的上課內容,從熱身運動的種類、分組對象的名字、今天表現的積分都可做為命題的方向。最後讓學生選擇自己喜愛的獎勵章或是獎品,做為活動的增強誘因。

 

表達是一種高層次自我決策能力的展現,因為身心障礙學生需要先在腦中進行認知活動,接著再以自己能掌握的動作或是詞彙,正確的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身心障礙學生或許無法在一堂課中時時展現自我決策的能力,但教師可以工作分析、逐步褪卻的方式,來提供訓練的機會,相信假以時日我們的學生會在不經意的時候,表達出屬於他真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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